在建工程防火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建造,并应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同步设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
【条文说明】4.3.1在建工程火灾常发生在作业场所,因此,在建工程疏散通道应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保持同步,并与作业场所相连通,以满足人员疏散需要。同时基于经济、an全的考虑,疏散通道应尽可能利用在建工程结构已完的水平结构、楼梯。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耐火限不应低于0.5h。
2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时,其净宽度不宜小于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3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且坡度大于25°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4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时,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5临时疏散通道的侧面为临空面时,应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
6临时疏散通道设置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7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
8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是为了满足人员迅速、有序、an全撤离火场及避免疏散过程中发生人员拥挤、踩踏、疏散通道垮塌等次生灾害的要求而制定的。
疏散通道应具备与疏散要求相匹配的通行能力、承载能力和耐火性能。疏散通道如搭设在脚手架上,脚手架作为疏散通道的支撑结构,其承载力和耐火性能应满足相关要求。进行脚手架刚度、强度、稳定性验算时,应考虑人员疏散荷载。脚手架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疏散通道。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疏散通道应保持通畅,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an全管理制度。
3施工区的消防an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an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
泉州君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主营;消防器材批发各种灭火器年检维修等智慧用电系统消防规划设计消防施工一站式交通器材劳保安保防护用品等,地址;泉州市晋江和平中路29号君安消防**公众号君安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