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经医务人员证明后,方可登高操作。凡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或因病精神欠佳和其他原因不适宜于高处作业的人,禁止进行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环境、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与操作无关的物件。 3、 超过2m的高处或悬空作业时,如无稳固的立足点或可靠防护措施,均应扣挂好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安全带应绑在稳固的地方,扣环应悬挂在腰部的上方,并要注意带子不能与锋利或毛刺的地方接触,以防摩擦割断。 4、在同一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隔离和安全网,下方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 5、高处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或光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楼层上的零碎砖、瓦、灰渣、木条等均应用溜槽滑落地面。 高处作业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建设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CJ80-91外,并应遵守下列要求: 6、凡未搭设外脚手架平桥而必须探身进行外墙面工作或靠近墙顶操作者,应在外墙挂设安全网,必要时扣紧安全带。如外墙脚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