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非洲猪瘟疫情严峻,国家相关部门对生猪运输车辆管控一直非常严格。早在2018年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等3部门就已联合发布《切实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切实加强生猪调运监管,严管严控生猪运输车辆,全力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农业农村部**次明确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要求,对运输车辆应当符合的条件和备案程序等作出规定。生猪运输车辆应当在承运人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去相关部门备案的时候应该要提交出下列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1、车辆所有人的**或工商营业执照。2、备案申请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备案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4、备案车辆的车辆营运证。而且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时,还应当准确记录生猪运输车辆品牌、颜色、型号、牌照、车辆所有者、运载量等信息,并规范编号。该公告还表示:承运人需使用已经备案的生猪运输车辆,并严格核查,对未提供动物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而且承运人运输生猪时,应当为生猪提供必要的饲喂饮水条件,并详细记录检疫证明号码、生猪数量、运载时间、启运地点、到达地点、运载路径、车辆清洗、消毒以及运输过程中染疫、病死、死因不明生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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