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方面,以深圳、上海、北京为代表《技术标准》规定了在建筑工程基础砖胎膜、内部空间分隔墙,道路桥梁工程垫层、基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室底板垫层、地下室顶板回填层,市政管线及综合管廊工程管沟垫层、电缆沟盖板,园林工程人行道地面砖、广场地面砖,水利工程河床防护砌体、排水棱体等部位应采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经营权方面,长沙、河南等地也陆续出台了相关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来规范建筑垃圾的清运与处置工作。《长沙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工作方案》指出对于辖区范围内的拆除垃圾(含道路沥青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的资源化处置实行特许经营,并设定一定年限(15至30年),并严格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对特许经营企业日常处置行为进行监督。探索把拆除、转运、处理等各个环节一并纳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范围,形成全链条封闭处置模式。计划在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的工业园区各建设一个建筑垃圾处置基地,每个资源化处置场按照年处置300W吨兼职垃圾进行设计和建设。采用弹性供地等方式分期供地,先期保障工地100亩左右,芙蓉区建筑垃圾转送至长沙县建筑垃圾处置基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