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 47.2.1企业资产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7.2.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47.2.3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2项中型或3项小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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