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8.1一级资质标准 38.1.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38.1.2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50人。 38.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2)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3)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4)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38.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2000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 (2)总装机功率5000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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